2015-02-05 (星期四)  
 14º  

周永康獲無條件釋放

2015-01-18 (16:53)
       學聯秘書長周永康下午應警方要求到灣仔警察總部接受拘捕,逗留約1小時後離開,獲無條件釋放,但警方指保留檢控權利。
      
      周永康離開警署時表示,警方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組織及召集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3項罪名拘捕他,警方首先警戒他,然後播出13段片段,內容包括他在佔領運動的發言。
      
      他拒絕保釋,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警方表示,稍後有機會再次拘捕及檢控他。他指,預約拘捕是公關騷,製造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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