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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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者再被預約拘捕黎棟國否認濫權

2015-01-17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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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繼續預約拘捕6名曾經參與佔領運動的人士,部分拒絕保釋獲得無條件釋放。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否認警方濫用權力,強調一直遵循「程序公義」與既定準則。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工黨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何秀蘭、學聯常委張秀賢、梁麗幗及鍾耀華等6名曾經參與佔領的人士,今日按照警方的約定時間到灣仔警察總部接受拘捕。他們聯同聲援人士在警總外,拉起橫額「我要雨傘人,我要真普選」,撐起黃傘,高呼口號。
      
      李卓人在警署內逗留約1小時,警方播放3條警方攝錄和網上的影片,證明他涉及4宗事件和2項罪名,分別是參與及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由於他拒絕保釋,獲得無條件釋放,但是警方保留追究權利。
      
      他表示,「煽動罪」並不包括在《公安條例》內,「煽動罪」容易以言入罪,質疑只高叫口號是否構成煽動他人。他進入警察總部前表明,為了追求真普選而參與佔領運動,願意接受刑責,但批評警方選擇性檢控是政治檢控。
      
      身兼中文大學學生會會長的學聯常委張秀賢則在警署內逗留兩小時,指他於去年9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多次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警方播放片段作證據,最後因拒絕保釋,獲無條件釋放,警方保留追究權利。他形容,調查過程大致順利,沒遭到警方留難。
      
      而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兼學聯常委梁麗幗進入警總前表示,不能因政治檢控便忘記參與公民抗命的初衷,目前運動沒取得實際成果,唯有於面對政治打壓。
      
      警方近日預約拘捕多名曾經參與佔領運動的人士,但大多數在沒有足夠證據下「拒保」釋放,黎棟國否認警方濫用權力,強調一直遵循程序公義與既定準則。
      
      他指出,調查案件一般需時,當案件發生後,警方要搜集證據,進展至某階段後,則要進行拘捕行動,向被捕人士落取口供,這是「程序公義」的問題,因此需要「跟足」,不可以「隨便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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