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許仕仁就定罪提出上訴

2015-01-15 (11:30)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上月22日因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串謀收賄等5罪名被判入獄7年半,其代表律師黃國基(Ben)剛為許仕仁的上訴推翻定罪的文件交到高等法院。
      
      許仕仁在上訴限期日前夕向上訴庭提上訴推翻定罪,主要理據包括主審法官引導陪審員犯法律觀點錯誤,控方必須要證明許仕仁收受利益或「甜頭」時,實際為新地或旗下附屬公司作出實質的優待行為,此外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中的串謀郭炳江等非公職人員根本不能構成罪行。
      
      許仕仁是繼郭炳江及陳鉅源提出上訴推翻定罪後,第3名被告亦上訴認為有關定罪全不穩當。目前尚餘下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仍未呈交上訴文件,相信在日內亦會提出。
      
      各人的28天上訴期限至明天周五下午5時正到期。司法機構會在收取4人上訴文件後才正式排期審理,估計最快有關上訴於今年下旬處理。至於被判入獄5年的郭炳江早前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仍待排期處理。
      
      法庭記者:徐曉伊
所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