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 政制發展中央有決定權
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在立法會發表任內第三份《施政報告》。
梁振英表示,近日在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中,有人提及《中英聯合聲明》和普選的關係。他說,提出普選行政長官的是《基本法》,而非《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而《基本法》的附件一則進一步說明「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因此,梁振英指出,在政制發展問題上,中央有實質的決定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具有不可撼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香港問題,香港解決」這個口號有違憲制。《基本法》明確規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只屬提名委員會。過去一年,中央與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梁振英表示,近日在有關政制發展的討論中,有人提及《中英聯合聲明》和普選的關係。他說,提出普選行政長官的是《基本法》,而非《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而《基本法》的附件一則進一步說明「2007年以後各任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行政長官同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因此,梁振英指出,在政制發展問題上,中央有實質的決定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具有不可撼動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香港問題,香港解決」這個口號有違憲制。《基本法》明確規定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權力只屬提名委員會。過去一年,中央與特區政府已多次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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