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宗大師告雜誌誹謗勝訴獲賠15萬
西藏佛教「噶瑪迦珠香港佛學會」密宗大師吉美仁波切,不滿香港月刋《前哨》雜誌於11年6月,刊登一篇介紹他、題為「創古仁波切談大寶法王之糾紛」的文章,報道失實及誹謗,損害其聲譽,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以及向雜誌出版商和負責人索取懲罰性賠償。法官今頒下判詞,判吉美仁波切勝訴,被告須就誹謗賠償15萬及支付訟費。
判詞指吉美仁波切是西藏佛教入面具影響力的人物,信徒會關心及想了解的資料,認為雜誌沒核實文章內容的真確。法官考慮被告是中文雜誌,其影響力主要在本地社會或海外華人,影響非世界性,判被告須支付15萬元賠償。雖然被告沒提出道歉或撤回報道,但早前表示願意在雜誌提供評台讓吉美仁波切就「活佛爭議」闡述其論點,證明被告有意抱持中立,沒有造成更嚴重的損害,因此不會加大賠償金額。
原告為吉美仁波切,被告為出版月刋的「明力有限公司」、《前哨》社長劉達文,以及撰寫該篇文章的作者白雪姬。
法庭記者:廖卓怡
判詞指吉美仁波切是西藏佛教入面具影響力的人物,信徒會關心及想了解的資料,認為雜誌沒核實文章內容的真確。法官考慮被告是中文雜誌,其影響力主要在本地社會或海外華人,影響非世界性,判被告須支付15萬元賠償。雖然被告沒提出道歉或撤回報道,但早前表示願意在雜誌提供評台讓吉美仁波切就「活佛爭議」闡述其論點,證明被告有意抱持中立,沒有造成更嚴重的損害,因此不會加大賠償金額。
原告為吉美仁波切,被告為出版月刋的「明力有限公司」、《前哨》社長劉達文,以及撰寫該篇文章的作者白雪姬。
法庭記者:廖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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