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東北3人就控罪議題作法律爭拗
立法會財委會去年6月6日討論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逾百人到立法會外示威。3名參與者葉寶琳(34歲)、張漢賢(41歲)及黃根源(24歲)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行政指令。3人早前否認控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就控罪違反憲法及人權等議題作法律爭拗。
辯方主要指出控罪所指的「未有遵守秩序」定義廣泛及含糊,行政指令沒有清晰指引列明定義,有「一網打盡」之意,又指「不遵守秩序」不等同「擾亂秩序」。
另又指該示威地方在立法會大樓的地下大堂,是公眾地方,示威者有言論及集會自由,而該立會的行政指令條例或違反了憲法,及其限制超越所須。
法庭記者:鍾君容
辯方主要指出控罪所指的「未有遵守秩序」定義廣泛及含糊,行政指令沒有清晰指引列明定義,有「一網打盡」之意,又指「不遵守秩序」不等同「擾亂秩序」。
另又指該示威地方在立法會大樓的地下大堂,是公眾地方,示威者有言論及集會自由,而該立會的行政指令條例或違反了憲法,及其限制超越所須。
法庭記者:鍾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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