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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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提及警施放催淚彈

2015-01-06 (13:41)
       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港澳辦提交《近期香港社會及政治情況報告》,即俗稱民情報告。報告內容涵蓋由9月28日至12月15日間,維持了79日的佔領運動,對於警方使用催淚彈等事件都有提及。
      
      報告指出,9月28日凌晨,「和平佔中」宣布提早啟動佔中,促請撤回《決定》並重啓政改。當天早上,警方阻止非法集結人士運送音響器材,期間數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因涉嫌阻差辦公被捕。行政長官、政務司司長、保安局局長、警務處處長、保安局副局長及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下午召開記者會回應佔領行動。行政長官表示,政府堅決反對佔中的組織者及參與者以違法的方式佔領公共地方。他強調《決定》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基本法》,詳細和慎重考慮過香港實際情況和各界的意見而作出,具法律效力。政務司司長表示,政府希望在政改第二輪公眾諮詢裏與市民討論如何籌辦一個公平、公開、公正、透明度高,而且富競爭性的選舉。國務院港澳辦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亦發表聲明,重申《決定》的有效性。
      
      報告表示,警方同日下午宣布將封鎖政府總部外一帶道路,並呼籲參與非法集結的人士和平有秩序離開。然而,大批示威人士在金鐘一帶聚集,佔據馬路,衝擊警方防線,並與警察爆發多次大規模衝突。警方在金鐘及中環多次使用催淚煙嘗試驅散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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