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緊急開庭准連儂牆女童保釋
在政府總部「連儂牆畫花」而被裁判法院下令暫時入住院舍的14歲女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法官今日緊急開庭處理,並裁定女童今獲准保釋,相信女童今晚獲釋。
負責審理的法官湯寶臣,裁定保釋條件包括需要與父親在報稱地址居住,繼續學業,每晚10時至翌晨6時要遵守宵禁令,除非父親、姐姐及社工陪同才可外出,下月19日要出席屯門裁決法院聆訊。
法官又強調裁判法院的聆訊是涉及保護令及監管令,以女童利益及有否受不良影響作為考慮因素,並非刑事案。
法官指,律政司不反對女童的保釋申請,故取消原定周五的聆訊,今日緊急開庭處理,並特別批准傳媒入庭。
女童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大律師潘熙代表。
法庭記者:彭嘉賢
負責審理的法官湯寶臣,裁定保釋條件包括需要與父親在報稱地址居住,繼續學業,每晚10時至翌晨6時要遵守宵禁令,除非父親、姐姐及社工陪同才可外出,下月19日要出席屯門裁決法院聆訊。
法官又強調裁判法院的聆訊是涉及保護令及監管令,以女童利益及有否受不良影響作為考慮因素,並非刑事案。
法官指,律政司不反對女童的保釋申請,故取消原定周五的聆訊,今日緊急開庭處理,並特別批准傳媒入庭。
女童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大律師潘熙代表。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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