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不小心駕駛撞傷學童候判
大圍美田邨本年1月9日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名7歲男童與10歲姊姊上學途中,越過路旁花槽過馬路時,遭一輛小巴撞倒並拖行10多米,身體多處骨折及內臟出血,小巴司機被控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經審訊後今在沙田裁判法院獲裁定罪脫,但不小心駕駛罪名成立,獲保釋至下月12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
裁判官指,被告石明坤(61歲)看見姊弟兩人站在雙白線上,但沒有減速,認為這是不合理的駕駛態度,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遠遜於一個合理謹慎的駕駛者,所以裁定他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脫。
法庭記者:楊思雅
裁判官指,被告石明坤(61歲)看見姊弟兩人站在雙白線上,但沒有減速,認為這是不合理的駕駛態度,但控方未能證明被告遠遜於一個合理謹慎的駕駛者,所以裁定他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脫。
法庭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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