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長舞「醉槍」判囚14天
加入警隊26年的警長,去年飲醉酒在警察宿舍大堂揮舞已上膛警槍,早前被裁定醉酒時管有實彈火器罪成。今日在觀塘法院被判入獄14天,因他已還柙3個星期,故當庭釋放。
裁判官練錦鴻指被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能被接受。
現已停職的被告朱仲明(43歲),案發時駐守深水埗區重案組。
法庭記者:林雯曦
裁判官練錦鴻指被告身為公職人員,行為不能被接受。
現已停職的被告朱仲明(43歲),案發時駐守深水埗區重案組。
法庭記者:林雯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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