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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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狀指炳江判監猶如懲罰妻母

2014-12-22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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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世紀貪污案周一開庭求情,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求情指,在判刑上,法官不應將郭炳江的案情視為最壞的情況。雖然案件涉及政府極高官員,但沒證據顯示郭炳江直接地因而得到政府政策上的利得益。
      
      Clare Montgomery表示,陪審團裁定郭炳江有罪,即他無可避免必定入獄,但他是香港商界的領袖之一,被指與香港高官行為失當,影響香港聲譽,以及港人對政府及商界之信心。惟陪審團只裁定他一項控罪罪成,而其餘兩項控罪脫罪,即情況是單一性的。
      
      大狀求情持讚揚,郭炳江於多方面均能展現其良好性格,對香港社會、政治及經濟方面均作出重大貢獻,又在慈善方面作貢獻,展現其友善、熱誠及慷慨一面,沒刻意追求公眾關注作回報。他平日更是可靠和藹的人,關注身邊人的優點而非缺點,相反要求自己表現出色。
      
      她又指,郭炳江今年63歲,身體情況不是特別好,呈上醫療報告予法庭,特別指出郭炳江的身體自08年顯著變差,因為與兄長郭炳湘決裂後,擔任新地聯席主席一職,公務極繁忙令他健康受損。
      
      大狀明言,郭炳江被監禁將是對其妻子之懲罰,他本人晚上亦難以入睡,對86歲的郭老太而言更是「毀滅性」的,因她年老體弱、中風,郭炳江平時每周均會抽時間陪伴她。
      
      她表示,郭炳江不反對法庭取消他新地董事資格,但認為取消資格年期不應長於其監禁年期。
      
      郭炳江上周五被裁定一項串謀干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
      
      法庭記者:廖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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