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許仕仁五罪成郭炳聯即時獲釋

2014-12-19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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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第131天,陪審團經過5天商議後下午裁定首被告許仕仁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5項控罪成立,郭炳江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一項罪名成立,陳鉅源和關雄生兩人則各兩罪成。而郭炳聯則全部控罪不成立。案件押至下周一求情,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即時還柙監房。郭炳聯則即時獲釋。各大狀即時到法庭囚室見被定罪4被告,表明會提出上訴。
      
      被控8項控罪的許仕仁被裁定3項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分別是於2000年6月7日至2003年8月13日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隱瞞與新鴻基地產洽談顧問合約,免費入住禮頓山相連單位及獲得新地旗下忠誠財務的兩筆分別為90萬及150萬元的無抵押貸款;於2005年6月30日至2007年6月30日擔任政務司長期間,隱瞞自己從新地旗下的忠誠財務的300萬元無抵押貸款,並多次獲得延期,以及於2007年7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擔任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期間,隱瞞從陳鉅源及關雄生獲得1118.2萬元。
      
      至於第五項控罪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指於2005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串謀時任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優待新地以換取850萬元,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及關雄生均被裁定罪成,郭炳聯則罪名不成立。
      
      第七項控罪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於2005年6月30日至2009年1月20日期間,串謀在許仕仁擔任政務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時優待新地以換取1118.2萬元,許仕仁、陳鉅源及關雄生被裁定罪成,而郭炳江、郭炳聯兩人脫罪。
      
      許仕仁得悉5項控罪成立後表現呆滯,其律師團在囚室探望後表示,許表現平靜,尚未決定會否上訴。
      
      郭炳江得悉罪成後一度低頭。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對裁決感到古怪,因為就著同一事件,有被告罪成,但有部分脫罪,令人難以理解,會提出上訴。目前已經準備了13、14封求情信。
      
      4項控罪均脫罪的郭炳聯在會議室內一度除下眼鏡並拭淚,離開法庭時表示一方面感到開心,證明自己的清白,另一方面則對陳鉅源與兄長郭炳江入罪不開心,感謝妻子及家人的支持,以及耶穌給予信念及希望。由於大批記者包圍採訪,郭炳聯上車後座駕寸步難行,擾釀約3分鐘才成功離開高院。
      
      陳鉅源得悉判決時雙手托頭,表現落寞,面紅耳赤,並不斷透大氣。其代表律師在囚室探訪後形容陳的情況「OK,無事,幾好」。
      
      至於控罪二、三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分別郭炳江串謀許仕仁於2005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間,優待新地以換取500萬元,以及郭炳聯串謀許於2005年3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間,優待新地以換取412.5萬元,均被裁定不成立。
      
      第四項控罪提供虛假資料也被裁定不成立,案情指許仕仁及郭炳聯於2005年4月25日在會計文件中提供虛假資料,以顯示控罪三提及的412.5萬元是因為認同許仕仁在過去任新地顧問時表現超卓而支付的特別花紅。
      
      法官讚揚9名陪審員在過去半年來一直耐心聆聽證供。基於案件審訊冗長,各陪審員每日410元津貼可獲雙倍計算,未來5年免役。法官強調,陪審員制度對刑事案件體制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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