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鳩嗚」損害港形象
警方下午就佔領活動會見傳媒。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表示,在過去多日,有人堵塞旺角及銅鑼灣行人路。
警方指在上月25和26日,在旺角一帶清除堵塞公共道路的障礙物後,每晚都有人借著購物為名,對旺角區內的商舖及公共交通車輛作出惡意和滋擾的行為,包括在現場叫囂,摷亂店舖的貨物,阻塞入口,甚至阻礙店員拉閘收舖。
昨晚和今日凌晨,繼續有示威人士在旺角多個路段,包括西洋菜南街、鼓油街、彌敦道和亞皆老街聚集,以購物為名到處流竄,阻塞該區的行人路和影響商舖營,警方曾多次在現場作出勸籲和警告,希望他們盡快離開,但他們被拒絕聽從,並且到處叫囂和流竄。
期後,警方警告示威人士,已干犯參與被經批准的集結,勸他們盡快離開,但他們繼續拒絕聽從。期間,警方在旺角區拘捕了7名人士,包括3男4女,年齡介乎16至52歲,當中有2名是通緝男子,另有5人干犯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未能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在公眾地方打交,有關案件由旺角警區處理。
警方又指,有人以購物為名在銅鑼灣怡和街集結,企圖堵塞交通,擾亂秩序,很明顯這些惡意滋擾行動,已經令商戶和途經的市民提心吊膽,很多商戶因為怕長期被滋擾,敢怒不敢言,有部份更選擇提早收舖,亦影響店員生計,更妨礙真正想購物的市民和旅客,損害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的形象。
他提醒這些滋擾行為,除了損人不利己外,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如妨擾罪,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等。警方呼籲有關人士應該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停止再作出一些自私和惡意的滋擾行為,更不要踐踏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任何人若蓄意破壞公共秩序,作出妄顧他人安全的行為,都是違法,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
警方指在上月25和26日,在旺角一帶清除堵塞公共道路的障礙物後,每晚都有人借著購物為名,對旺角區內的商舖及公共交通車輛作出惡意和滋擾的行為,包括在現場叫囂,摷亂店舖的貨物,阻塞入口,甚至阻礙店員拉閘收舖。
昨晚和今日凌晨,繼續有示威人士在旺角多個路段,包括西洋菜南街、鼓油街、彌敦道和亞皆老街聚集,以購物為名到處流竄,阻塞該區的行人路和影響商舖營,警方曾多次在現場作出勸籲和警告,希望他們盡快離開,但他們被拒絕聽從,並且到處叫囂和流竄。
期後,警方警告示威人士,已干犯參與被經批准的集結,勸他們盡快離開,但他們繼續拒絕聽從。期間,警方在旺角區拘捕了7名人士,包括3男4女,年齡介乎16至52歲,當中有2名是通緝男子,另有5人干犯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未能提供身分證明文件,在公眾地方打交,有關案件由旺角警區處理。
警方又指,有人以購物為名在銅鑼灣怡和街集結,企圖堵塞交通,擾亂秩序,很明顯這些惡意滋擾行動,已經令商戶和途經的市民提心吊膽,很多商戶因為怕長期被滋擾,敢怒不敢言,有部份更選擇提早收舖,亦影響店員生計,更妨礙真正想購物的市民和旅客,損害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的形象。
他提醒這些滋擾行為,除了損人不利己外,亦有可能違反香港法例,如妨擾罪,非法集結,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等。警方呼籲有關人士應該用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意見,停止再作出一些自私和惡意的滋擾行為,更不要踐踏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任何人若蓄意破壞公共秩序,作出妄顧他人安全的行為,都是違法,警方一定會嚴正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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