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小股東索償案范鴻齡申移交高院
11名中國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東,早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中信及其前5名執行董事,指他們在07至08年間進行多宗槓桿式外匯(accumulator)合約投資,為中信帶來巨額虧損,損害小股東利益,申索共53萬元。眾人今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的陪同下,到小額審裁處應訊。
6名被告包括中信、其主席榮智健、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和李松興、執行董事周志賢,榮今由譚志祥(譯音)代表出庭。
范今代表各被告向法庭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理據,希望可以聘請大律師等代表抗辯。審裁官下令申索人在28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反對移交高等法院的理據,案件押後至3月10日再訊。
法庭記者:楊思雅
6名被告包括中信、其主席榮智健、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副董事總經理張立憲和李松興、執行董事周志賢,榮今由譚志祥(譯音)代表出庭。
范今代表各被告向法庭申請,將案件移交高等法院審理,認為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理據,希望可以聘請大律師等代表抗辯。審裁官下令申索人在28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反對移交高等法院的理據,案件押後至3月10日再訊。
法庭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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