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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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兩留字有炸彈官拒分案覆核

2014-12-08 (11:50)
       居於西半山西摩道豪宅而報稱無業的男子莫子懃(50歲,洋名Lincoln),涉嫌於今年3月及前年1月,分別在中環國金及西半山的咖啡店留下紙條,稱要炸毀香港及整個中環蘇豪區等,被控虛報有炸彈罪,裁判官蘇惠德早前拒絕將兩案分開審理,莫擔心裁判官會將兩條控罪的證據混淆,對他造成不公,故在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判官的決定。
      
      高院法官今聽罷陳詞後拒絕受理莫的申請,認為裁判官已考慮兩條控罪的不同之處,即使裁判官有犯錯而對莫的抗辯造成不利,莫可以在定罪後提出上訴指定罪不穩妥,司法覆核並非合適的途徑。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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