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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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強調依法律判案不作政治考慮

2014-12-01 (17:45)
       冠忠巴士集團兩家關連公司冠忠遊覽車有限公司及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早前針對受佔領運動影響的干諾道中、夏慤道及紅棉路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制示威者堵塞,高等法院今頒佈書面判詞,裁定冠忠遊覽車敗訴,法庭不會就上半山的一段紅棉路頒布禁制令,但全日通的禁制令申請則獲批。
      
      法庭所頒佈的禁制令,涵蓋範圍包括中環干諾道中東行線,介乎大會堂至愛丁堡廣場對開路段;夏愨道東行線介乎愛丁堡廣場至紅棉路一段;紅棉路南行介乎夏愨道東行線與金鐘道一段。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表示,冠忠遊覽車營運的一條校巴線原本行經受影響路段,但佔領運動導致行車時間比平時長6分鐘,令冠忠於今年10月需多付4,500元汽油費及司機加班費,法官認為此損失金額並不嚴重,亦沒有表面證據指冠忠的聲譽受損,因為事件是冠忠不能控制,故法官認為不值得審理冠忠是否有重大損失,因而拒絕冠忠的禁制令申請。
      
      至於經營灣仔至國內跨境巴士的跨境全日通有限公司,今年9月至10月的車票收入損失為69萬元,法官接納應該開庭審理跨境全日通是否因為佔領運動而蒙受巨大及直接損失,如果不頒佈臨時禁制令,正審時跨境全日通一旦勝訴,難以向佔領者追討損失,法官又強調只會依據法律去判案,不會作出政治考慮,公民抗命及示威自由並非拒絕頒佈禁制令的好理由,而且法庭的命令是需要遵守,不可以因為沒有人會遵守便不頒令。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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