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學生被控旺角藏攻擊性武器
4名男子日前於旺角「鳩嗚(購物)」中被警方拘捕,今被帶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陳晉邦(學生)、雲維泰(電訊工程技術員)、何柏熙(學生)及戴奇(學生),年齡介乎 16 至 28 歲,被指於 11 月 28 及 29 日,涉在旺角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暫時毋須答辯。當中被告陳晉邦(16 歲)被指藏有摺刀,因而被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
控方稱被告戴奇(18 歲)及陳晉邦均於警方在旺角進行人潮管制時被捕,申請押後4宗案件,等候警方調查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但要求4人均不得進入旺角花園街、登打士街、上海街及旺角道以內範圍。辯方代表律師亦不反對此保釋條件。裁判官最終押後案件至 2015 年 1 月 21 日,再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法庭記者:蘇曉欣
控方稱被告戴奇(18 歲)及陳晉邦均於警方在旺角進行人潮管制時被捕,申請押後4宗案件,等候警方調查及法律意見。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外出,但要求4人均不得進入旺角花園街、登打士街、上海街及旺角道以內範圍。辯方代表律師亦不反對此保釋條件。裁判官最終押後案件至 2015 年 1 月 21 日,再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法庭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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