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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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主席涉披露廉署調查遭起訴

2014-11-28 (18:05)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屋苑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涉嫌披露一名人士是廉署的調查對象。被告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無須答辯。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今年下月19日提訊。
      
      52歲被告徐錦芬,案發時是小西灣富景花園法團主席。控罪指,被告涉嫌於今年3月7日,明知廉署正就有人懷疑已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進行調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法團會議的出席者披露該人的姓名,而有關人士正是該項調查的目標。
      
      被告獲准以現金2千元保釋,並受命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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