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狀指關轉交許千二萬純是兌換外幣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今踏入第120天審訊,第五被告關雄生的大狀開始結案陳詞。
大狀認為關雄生07年收到陳鉅源1200萬投資金後再轉交許,純粹是兌換外幣的行為,關收到來自內地的人民幣後,便可以將投資金歸還給陳。
法庭記者:彭嘉賢
大狀認為關雄生07年收到陳鉅源1200萬投資金後再轉交許,純粹是兌換外幣的行為,關收到來自內地的人民幣後,便可以將投資金歸還給陳。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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