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職員盜取客戶資料押下月
曾在匯豐銀行任職的年輕男職員,涉嫌在離職匯豐當天,將1045個屬於匯豐的客戶資料傳送到自己的個人電子郵箱,公司發現調查,男職員被控一項不誠實獲利而取用電腦罪,案件今早在觀塘法院提堂。
報稱銀行經理的被告楊俊謙(28歲),今早本來否認控罪,惟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等同商業間諜,一經定罪或會判處長時間的刑期,故不接納其認罪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著控方索取法律指示,是否需要將案件轉介至更高級法院處理,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0元現金及10000元人士擔保保釋侯訊。
控罪指,被告在約去年12月13日,在九龍深旺道一匯豐中心內,目的使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利而取用電腦,即取用屬於匯豐銀行的1045個客服資料。
法庭記者:楊思雅
報稱銀行經理的被告楊俊謙(28歲),今早本來否認控罪,惟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等同商業間諜,一經定罪或會判處長時間的刑期,故不接納其認罪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6月17日,著控方索取法律指示,是否需要將案件轉介至更高級法院處理,期間被告獲准以50000元現金及10000元人士擔保保釋侯訊。
控罪指,被告在約去年12月13日,在九龍深旺道一匯豐中心內,目的使自己或他人不誠實地獲利而取用電腦,即取用屬於匯豐銀行的1045個客服資料。
法庭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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