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鞋檔主成功推翻食環署裁決 

2014-05-05 (16:09)
       繼承父親生意在士美菲路街巿經營「黃穩記鞋檔」的檔主黃志文,2012年遭食環署指他放棄經營檔位,將生意轉讓給姐妹,違反租約條款,決定終止租約,黃其後向巿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但遭駁回,他去年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食環署及上訴委員會的裁決,今被判勝訴。
      
      法官指檔位租約沒有要求檔主本身要親自經營檔位的生意,黃志文的兩位姐妹分別是檔位的登記助手及黃的法定代理人,二人曾簽署聲明書聲明他們在租約下沒有任何權利,租約亦容許檔主將檔位交託已登記的法定代理人及僱員去管理,故食環署及上訴委員會的決定並不合理,現下令撤銷該兩項決定及將是否違反租約的問題發還兩者重新考慮。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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