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少女販毒罪成囚6年
年僅16歲少女稱因父親再婚、未能與後母和諧共處,因而誤交損友,被人利用作販毒。少女陳慧琳早前於高院承認於去年8月於土瓜灣一帶乘計程車運毒,載有0.44公斤氯胺酮,市值8萬7千元。
少女代表律師求情希望可免卻監禁刑罰,改判教導所,惟法官則指販毒乃極嚴重罪行,除非犯人極年輕,否則都應予以重罰,終判監6年。
法庭記者:蘇曉欣
少女代表律師求情希望可免卻監禁刑罰,改判教導所,惟法官則指販毒乃極嚴重罪行,除非犯人極年輕,否則都應予以重罰,終判監6年。
法庭記者:蘇曉欣
所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