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程漢認懷電槍下月判刑
持雙程證來港的男子於去年12月27日,涉管有假炸彈、無牌管有電槍及手套、口罩等其他偷竊用品,在中環4號碼頭被警方拘捕。
任職汽車清潔工作的被告甘波(32歲)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電擊器件罪,押後至5月8日判刑。而另一項管有假炸彈罪則儲入法庭檔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09年曾被人持果刀箍頸搶劫,而其兄長在11年被搶劫時被匪徒刺中3刀死亡,令他購買電槍從此隨身攜帶以自衛,而電槍有電筒照明功能。又解釋被告因內地車多而習慣攜帶口罩防塵、手套則在開車時用,而繩索則用作綁著新買的物品。而他不知道該等物品在香港違法。
辯方又引述法證報告顯示電槍可使人局部疼痛、不能動長達數分鐘,但不會令人死亡及永久傷殘。
法官指法庭不接受以上解釋,問須否就此展開紐頓聆訊,惟被告最終選擇不作供。
法庭記者:廖卓怡
任職汽車清潔工作的被告甘波(32歲)今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電擊器件罪,押後至5月8日判刑。而另一項管有假炸彈罪則儲入法庭檔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09年曾被人持果刀箍頸搶劫,而其兄長在11年被搶劫時被匪徒刺中3刀死亡,令他購買電槍從此隨身攜帶以自衛,而電槍有電筒照明功能。又解釋被告因內地車多而習慣攜帶口罩防塵、手套則在開車時用,而繩索則用作綁著新買的物品。而他不知道該等物品在香港違法。
辯方又引述法證報告顯示電槍可使人局部疼痛、不能動長達數分鐘,但不會令人死亡及永久傷殘。
法官指法庭不接受以上解釋,問須否就此展開紐頓聆訊,惟被告最終選擇不作供。
法庭記者:廖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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