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店被控違反租約
「莎莎化粧品有限公司」被指違反租約,未有作零售生意卻用鋪位作貨倉,被業主入稟高院要求遷出單位及賠償未完約的租金、管理費和損失等等。
入稟狀指莎莎以每月4萬3千元,租用沙田好運中心商場一個單位,租約期由去年至下年10月。合約表明莎莎只可於店內作售賣化妝品。惟保安員卻發現莎莎於今年內數度未有營業,從外面看進店內亦未有亮燈,業主現指莎莎改變租務作存貨用途,要求對方立即遷出。
法庭記者:蘇曉欣
入稟狀指莎莎以每月4萬3千元,租用沙田好運中心商場一個單位,租約期由去年至下年10月。合約表明莎莎只可於店內作售賣化妝品。惟保安員卻發現莎莎於今年內數度未有營業,從外面看進店內亦未有亮燈,業主現指莎莎改變租務作存貨用途,要求對方立即遷出。
法庭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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