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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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牌仔」撞傷學童囚1年8個月

2014-04-23 (12:00)
       僅取得車牌9個月的「新牌仔」,去年中駕駛父親的輕型貨車沒有掛上「P」牌,駛至大埔大窩西支路,在斑馬線前撞倒一名候車上學的12歲男童,導致男童右手、右腳骨折,右腳脛骨殘肢外露,日後有可能「長短腳」,亦因意外須接受精神治療。肇事司機黃沛恆(32歲)早前認罪,今於區域法院被判囚1年8個月,停牌4年,罰款4百元。因被告在「P」牌期間干犯控罪,他的正式執照將被取消。
      
      法官斥責被告沒有留意等候過路的男童,顯示被告自私,沒有考慮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駕駛態度遠低於合理謹慎,案發在行人斑馬線為加刑因素。雖被告駕駛經驗不多,但毋須豐富經驗亦應知道要遵守路牌指示,在斑馬線前收慢車速,但被告卻沒有做到,車速太快且接近上限。
      
      法庭記者:鄭創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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