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訊就誹謗案上訴
李嘉誠基金董事周凱旋,不滿內地雜誌《財經》在10年6月7日的報道中,指控她行賄內地官員50萬美元,以答謝對方審批長實的內地項目,去年成功控告雜誌的香港發行商財訊傳媒集團誹謗,獲判可得65萬賠償。
財訊傳媒集團今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裁決,指其作為香港及海外訂閱者的發行商,沒有責任先審閱雜誌內容,他們亦不知道雜誌內的報道有誹謗成份。
周凱旋的代表大律師則陳詞指,財訊傳媒集團只負責發行《財經》的一份雜誌,要派職員檢視雜誌內容並非不可行的事,而且其董事與《財經》出版商的董事是同一批人。聆訊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彭嘉賢
財訊傳媒集團今提出上訴要求推翻裁決,指其作為香港及海外訂閱者的發行商,沒有責任先審閱雜誌內容,他們亦不知道雜誌內的報道有誹謗成份。
周凱旋的代表大律師則陳詞指,財訊傳媒集團只負責發行《財經》的一份雜誌,要派職員檢視雜誌內容並非不可行的事,而且其董事與《財經》出版商的董事是同一批人。聆訊下午繼續。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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