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宮案3被告控罪全部不成立
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僭建地庫一案,同案另外3名被告,包括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工程承辯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否認票控,案件本年2月完成審訊,9日於九龍城法院裁決,3名被告全部票控不成立。
裁判官接納其中一名辯方專家的證供,但全部不接納控方專家的證供,並認為若工程期間有僭建工程,應不會逃過屋宇署視察職員的眼皮。
曾指因反對興建地庫而遭唐太解僱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裁判官認為他雖是誠實的證人,但卻不可靠,證供卻指他早知道大宅建成後可能會建造地庫,而他對於取得入伙紙後建造地庫是可以接受的,且裁判官認為鄧所指的討論屬初期討論,業主在早期就工程索取意見,並沒有不妥。
裁判官又指,屋宇署人員在工程期間,進行個12次調查,卻沒有發現任何僭建徵兆。
3名被告分別為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工程承辯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兩度被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指他們於07年1月22日明知地在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BA13表格上失實陳述,05年8月26日至07年1月22日,在約道7號展開違例建築工程,即地庫較高部分及兩個天窗。
法庭記者:鄭創思
裁判官接納其中一名辯方專家的證供,但全部不接納控方專家的證供,並認為若工程期間有僭建工程,應不會逃過屋宇署視察職員的眼皮。
曾指因反對興建地庫而遭唐太解僱的結構工程師鄧偉就,裁判官認為他雖是誠實的證人,但卻不可靠,證供卻指他早知道大宅建成後可能會建造地庫,而他對於取得入伙紙後建造地庫是可以接受的,且裁判官認為鄧所指的討論屬初期討論,業主在早期就工程索取意見,並沒有不妥。
裁判官又指,屋宇署人員在工程期間,進行個12次調查,卻沒有發現任何僭建徵兆。
3名被告分別為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工程承辯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各兩度被票控違反《建築物條例》,指他們於07年1月22日明知地在給予建築事務監督的BA13表格上失實陳述,05年8月26日至07年1月22日,在約道7號展開違例建築工程,即地庫較高部分及兩個天窗。
法庭記者:鄭創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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