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星期四)  
 14º  

于文鳳准續告周星馳上訴庭頒判詞

2014-04-04 (14:43)
       藝人周星馳及旗下星揚海外有限公司,前年被周的前女友于文鳳入稟追討山頂普樂道超級豪宅「天比高」項目的7000萬元投資佣金,周去年成功申請剔除針對他的訴訟,但「天比高」12號獨立屋的業主星揚海外卻未能剔除申索,上訴庭早前裁定于可繼續控告周,但需要向原訟庭法官申請修改狀書,上訴庭亦下令將針對星揚海外的訴訟剔除。
      
       上訴庭今頒布判詞解釋,于與周之間的協議屬於私人合約,不會影響天比高項目的業權,故于不可以控告天比高的業主星揚海外,而于原先的申索陳述書並未能交代建基於甚麼事件而令周需要支付佣金,因為周現時入住的天比高12號屋仍未放售,故于需要於42天內向原訟庭法官申請修改申索陳述書,以彌補其缺陷。
      
       法庭記者:彭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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