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撤銷恩娜控股判勝訴申請
藝人官恩娜父親官有權持有的恩娜控股有限公司,指兩、三年前與李四勝祖的司理李華光達成口頭協議,以每呎200元購入西貢西徑村的地皮,恩娜控股要求法庭聲明公司擁有地皮業權,由於司理一直沒有呈交抗辯文件,恩娜控股今向高等法院申請直接判其勝訴。
但法官指根據法例物業交易必須以白紙黑字的合約訂立,不能靠口頭協議,故撤銷恩娜控股的申請,容後頒佈書面理由。
法庭記者:彭嘉賢
但法官指根據法例物業交易必須以白紙黑字的合約訂立,不能靠口頭協議,故撤銷恩娜控股的申請,容後頒佈書面理由。
法庭記者:彭嘉賢
所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