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冒警騙財候判
青年利用電腦自製的警員委任證冒充警方行動指揮官,令教友信以為真,更訛稱教友利用青年送贈的紅外綫電筒於深夜照向街外時,滋擾街坊,但青年表示代教友繳交3500百元罰款予他擺平事件。青年早前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兩罪,原定今日於粉嶺法院判刑,惟裁判官認為其社會服務令報告不理想,押後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本月22日再判。
案情指,被告馬俊偉(18歲)與19歲事主黃鑫僖兩年前於教會認識,被告向事主自稱是新界區警方的行動指揮官,更於網上傳送其以電腦自製的警員委任證圖片予事主。去年7月3日,被告贈送一支能發射紅外綫的電筒予事主,事主於深夜照向公園,被告後致電事主表示上水翠麗花園的住客報警稱被紅外綫照射滋擾,要求事主付款擺平事件。
法庭記者:陳子丰
案情指,被告馬俊偉(18歲)與19歲事主黃鑫僖兩年前於教會認識,被告向事主自稱是新界區警方的行動指揮官,更於網上傳送其以電腦自製的警員委任證圖片予事主。去年7月3日,被告贈送一支能發射紅外綫的電筒予事主,事主於深夜照向公園,被告後致電事主表示上水翠麗花園的住客報警稱被紅外綫照射滋擾,要求事主付款擺平事件。
法庭記者:陳子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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